区委第三巡察组联动巡察锦江发展集团党委公告

按照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工作要求和八届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,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锦江发展集团党委开展联动巡察。现公告如下:

一、巡察时间

从2024年5月10日至6月中旬。

二、巡察对象及内容

驻点期间,巡察组将对锦江发展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、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二十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,落实管党治党责任,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,落实保密工作,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领导干部廉洁自律,执行党规党纪以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,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巡察。

三、反映情况渠道

巡察期间设置专门值班电话、“四川码上巡”二维码、电子邮箱,重点受理党员、群众反映锦江发展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、下属企业负责人问题的来信、来电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

值班电话:17702826197(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:00至17:00)

电子邮箱:jjqwxcz3@163.com

“四川码上巡”二维码:

微信截图_20240515170615.png

特此公告。



区委第三巡察组
2024年5月10日